湖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
文章出处://wmjiuwei.com 作者:厅水资源处 人气: 发表时间:2008年09月21日
近年来,按照水利部提出的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,为促进湖北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,省水利厅继续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力度,襄樊市、荆门市、孝昌县三个试点城市工作取得一定成绩。
2004年,襄樊市确立为南水北调中线受水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。作为湖北第一个试点城市,襄樊市政府高度重视,组织该市水利局、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开展试点工作,将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考核目标,逐一分解落实。经过几年的努力,该市节水工作篷勃开展。一是以制度促发展,研究完成节水专题项目,研究制定《南水北调对襄樊的影响及对策》、《襄樊市用水定额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襄樊市水资源管理研究》、《襄樊市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》,并出台了《襄樊市贯彻落实〈湖北省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暂行办法〉实施意见》,逐步理顺农业水价制度,实行计划用水、按亩配水、计量收费。二是逐步形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运行机制。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,抓好工农业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与建设;建立襄樊城区汉江段7个供水水源地水质、26个水功能区的实时监测,定期在《襄樊日报》公开发布监测结果;加大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户表改造,在襄阳区第二高级中学投资10万元,安装IC卡节水器,每年为学校节约用水3万立方米。三是加强工程建设,构建节水保障体系。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,共建集中式供水工程56处,单户工程238处;完成白鹤岗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村项目,增加灌溉面积200亩,年节约灌溉用水量31.98万立方米,渠系水利用系数由0.5提高到0.75;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建设,对行政区内防汛抗旱、供用、排水、污水处理与回用、水土保持等涉水事务进行实时监控;实施南渠和大李沟防洪治理、护城河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,治理后的南渠过水断面达到20年一遇设计标准,污水排放得到有效解决,大大改善居民生活环境。
2006年10月,荆门市批准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。自试点建设以来,荆门市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统一部署,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,特别邀请国家水利部、湖北省水利厅、湖南省水利厅、海南省水利厅、浙江省水利厅专家组织召开各试点规划评审会;成立荆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,由该市水利局直接领导组织开展工作。一是加强规划的编制,完善基础工作。先后编制完成了《荆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》、《荆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》、《荆门市入河排污口调查》、《荆门市水功能区划》、《荆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》、《荆门市供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》等一系列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划,以规划推动节水建设。二是以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为重点,全面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。今年7月,《荆门市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》已经通过水利部专家评审,在充分考虑荆门市水资源条件和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,与联宇技术(武汉)有限公司签订合同,已完成第一阶段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搭建、水量监测子系统建设、视频监控子系统建设、设备管理子系统的建设等软件部分,硬件部分设备采购已全部完成,进入施工调试阶段。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型发展示范区建设。启动荆门市漳河灌区、温峡灌区、石门灌区、石龙灌区等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建设,启动荆门龙泉中学、荆门热电厂、金龙泉等5个大中型工业、学校节水技术改造建设。
2004年,孝昌县批准为湖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。该县人民政府充分认识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,把建设节水型社会工作纳入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要求全县上下认清形势,统一思想,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。2007年,全县万元工业用水量达200立方米。一是逐步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政策法规体系。制定《孝昌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》、《孝昌县供水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孝昌县水利工程水价核定征收管理办法》、《孝昌县城区地下水开采管理办法》、《孝昌县水功能区划》等配套政策,为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制度保障。二是完成一批节水型建设工程。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,千方百计筹措配套资金完成在建﷽节水工程7处:完成观音岩水库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;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,建设各类集中式供水工程27处,解决10个乡镇3.4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;完成徐家河灌区东干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;完成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,投资60万元铺设2000米新管道;启动安装四大水库水资源监测信息系统。